北京中医药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启事
目前,我校中医药博物馆岗位空缺,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部 门 |
科 室 |
岗 位 |
需求专业 |
学位学历 |
人 数 |
招聘人员类别 |
| 中医药博物馆 |
中药部 |
其他专技 |
医学 |
硕士及以上 |
1 |
应届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社会人员 |
2.具有良好的中英文语言沟通能力,能够胜任博物馆展厅的中英文讲解及中医药科普任务,具有博物馆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3.具有中药学、植物学等专业知识,能够完成中药标本的采集、征集、鉴定、标本制作与维护等能力。
1. 身体健康,品德优良,为人踏实认真,热爱博物馆工作;
2. 应届毕业生的年龄要求硕士不超过27周岁(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 硕士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医学(包括中医学、中药学等);
8. 应聘者本人及配偶的直系亲属非本校教职工,且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关于岗位回避的相关要求执行。
关于招聘程序各阶段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应聘者请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视同本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1.应聘者登录北京中医药大学招聘网(https://hrzp.bucm.edu.cn:8080/zp.html),须认真阅读招聘网公告中发布的《应聘须知》后再进行注册,在逐项完整地填写完成简历信息后,务必按要求在“简历附件”中上传附件材料,并应聘岗位。符合招聘要求的应聘者可应聘1个岗位。
2.接收简历期间只接收招聘网的网上应聘申请,所提交的应聘申请信息及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原则上简历信息填写不全者、附件材料上传不全者不予审核通过。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应聘者提供的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无效的,学校将终止其招聘进程,并将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1. 非事业编制岗位属学校编制外聘用人员,不解决北京常住户口。
2. 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与学校规定的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为北京中医药大学。
3.非事业编制管理岗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晋升调整科级管理岗位级别,其他专技岗(含教辅科辅)可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根据所聘岗位性质参照校内同等条件人员进行核定,并根据国家规定缴纳相关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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